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 正文

法人代表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法人代表证件的使用,从即日起,校内需要使用法人代表的证件的有关部门,需填写“法人代表证件使用申请单”,经由部门负责人、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与法人代表协调借出证件,交给使用部门。

 

具体步骤如下:

 

   一、经办人到院长办公室主页下载“法人代表证件使用申请单”

 

   二、填写“法人代表证件使用申请单”中的证件名称及使用事由等栏目

 

   三、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五、院长办公室与法人代表协调借出证件

 

   六、交给使用部门经办人使用

 

   七、经办部门使用完毕,交还给院长办公室

 

   八、院长办公室将证件还给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