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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进依法治院和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学院发展和稳定,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以来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暂行条例: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院务公开,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进一步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改革的主人翁精神,促进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为把我院建成广东金融学院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院务公开,首先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协调监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党委要对各部门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指导协调工作;院行政领导要把院务公开纳入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积极主动地推进院务公开工作;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承担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要对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内容、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工会、教代会要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认真落实监督制度,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利于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院务公开的重点:涉及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院各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要广泛发动教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教职工知院情、参院政、议院事,真正成为学院的主人。

 

  (四)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院各职能部门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和公开失真责任追究制度。

 

  (五)坚持整改的原则。对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事务原则上都应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主要包括:学院办学思路、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改革实施进展情况等重要决策以及学院执行相关政策情况的公开。

 

  (二)主要行政管理事务公开

 

   1、行政管理规则、制度公开: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职能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基建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公开。

 

   2、行政管理办法、程序公开:主要包括招生事务、教学计划、教学和科研经费、干部招聘、人才选聘、工资晋升、职称评聘、教职工奖惩、评优评先、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后勤服务、公房调配、基建工程招标、大宗设备采购、大型维修项目、计划生育、学生学籍、学生奖惩等管理办法的公开。

 

   3、行政管理过程、结果公开:主要包括干部任免、人才录用、职称评聘、学院财务预决算、年度财务报告、教职工奖惩、学生奖惩、学生的学杂费收费标准和评优评先等情况的公开。

 

  (三)干部廉政情况公开主要包括: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的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将院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报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干部评议等重大的院务,以文件的形式,提请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如有特殊的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情况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党政工联席会、院务会、民主党派或教职工代表会,通报、交流院务情况。

 

  (三)交流咨询会。根据院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制定的新政策、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不定期举行。每期设立一个中心议题,由院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交流咨询的形式,提出问题,组织教职工参与讨论,征询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教代会代表和系(处)工会小组长联席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教代会代表和系(处)工会小组长联席会,通报院的工作动态和重大改革方案,听取教代会代表和系(处)工会小组长的意见和建议。

 

  (五)通过媒体公开。将一些重大院务在校园网、院报、公告栏、宣传橱窗上公开,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制度。将一些重大院务以公示的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

 

  (七)院领导接待日。定期由院领导轮流值日,听取教职工对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八)院领导巡访制度。院领导不定期到分管部分进行工作巡访,了解和掌握部门同志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动态。

 

  (九)信访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信访制度,增设监督、投诉电话,多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六、院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职责

 

  为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院工会、纪检、民主党派的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办公室。

 

  (一)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2、研究决定院务公开的办法、程序、内容、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情况;

 

  4、批准院务公开办公室提交的有关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案。

 

  (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收集和处理师生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2、负责研究制订(修订)院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

 

  3、以不同形式安排院务公开内容;

 

    4、组织安排有关院务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相关事宜。

 

  5、建立院务公开的资料档案。

 

  6、完成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系(处)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订本部门公开内容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按规定要求公布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系(处)务公开内容;

 

  3、热情接待并向师生解释有关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或属于院务公开的其他内容;

 

  4、完成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工作。

 

  (四)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对院务公开内容及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2、调查院务公开进展情况,征求教职工意见;

 

    3、及时了解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反映,主动向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和推进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发挥教职工的监督作用,凡学院重大决策,监督小组都应参与,保证其源头公开。

 

  (五)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务公开监督的日常工作;

 

    2、将一些重大院务,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

 

    3、收集、整理有关院务公开的提案并交教代会审议。